承 诺 书

  为切实规范落实学校收费行为,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树立良好形象,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,郑重承诺:

  1. 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 实行阳光招生,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办学行为。

  2. 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,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。

  3、不以设立特长班、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,不出租出借校舍、教育教学设施、场地办班收费。

  4. 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(含书报、杂志、试卷等),不以任何形式暗示、推荐、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。

  5. 不组织、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有偿补课,不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,不动员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。

 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,请组织和群众监督。如有违反,愿接受组织处理。

承诺单位: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
2014年7月9日